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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0日讯(记者林菲 通讯员沈玉华 崔善红)海口一男子王某某入户盗窃13元,准备离开时被户主发现,为脱逃居然用砖块砸伤追赶的户主。
2014年9月19日23时许,现年45岁的王某某进入解放西路蒙某某的家中实施盗窃,盗走人民币13元,准备离开时被蒙某某发现,王某某遂爬楼梯逃至楼顶,蒙某某亦顺着楼梯追王某某,随后被王某某从楼顶拿起一块空心砖砸伤了额头,后王某某被群众抓获。公安民警赶到现场从王某某身上收缴到13元发还蒙某某。
龙华法院认为,王某某入户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