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两院”工作报告 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罗保铭刘赐贵李军出席
本报2月11日讯(记者史瑞丽)今天上午,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省人大会堂举行。会议共进行了4项议程。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384名,今天实到366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本次会议执行主席康耀红主持。本次会议执行主席陈辞、刘新、张琦、肖杰、严朝君、符宣朝、陈笑波、张美文、吉明江、宋少华、林北川、杨思涛、李江华、陈军、田志强、王雄、林东、王昱正、孙喆、严正等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罗保铭、刘赐贵、李军、许俊、马勇霞、李秀领、毛超峰、孙新阳、李宪生、肖若海、符跃兰、毕志强、张力夫、陈海波、贾东军、李国梁、王路、陈志荣、何西庆、陆俊华、董治良、贾志鸿、符兴、李谷建、戴金益、刘守跃、范益民、陆志远、李富林、陈国舜、黄明荣等领导同志,以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向大会作《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符跃兰指出,2014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六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以引领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为重点加强立法工作,以保障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为重点加强监督工作,以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重点加强代表工作,圆满完成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建设法治海南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立法工作方面,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立法推动和落实省委重大改革举措,以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立法促进社会和谐,以立法保障人大依法有效履职,以立法推动地方政权建设。一年来,共审议22件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草案,通过和批准了21件,其中关于林地管理、海域使用、旅游等方面的重点立法项目,对我省改革起到了引领和推动作用。 (下转2A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