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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1日讯(记者史瑞丽)记者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悉,2014年,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审议22件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草案,其中通过和批准了21件,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指出:常委会坚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5个工作报告,检查和跟踪督查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2次专题询问、16项专题调研。
2014年,常委会全力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办理代表议案13件、建议276件。代表提出的13件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其中4件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工作计划,5件将列入有关工作机构立法调研项目,另有4件因立法条件不成熟暂不列入立法计划;276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由承办单位答复了代表,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计划逐步解决的212件,占76.81%,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作今后工作参考的64件,占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