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侨中里(村)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海南第二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已向我办提供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评估报告。由于未能联系到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人,现将以下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人请到海秀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指挥部领取房屋分户评估报告。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被征收人对分户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指挥部地址:海口市南沙路57号万瑞广场三楼
联系电话:6673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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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产权人姓名 房屋地址 评估报告编号
林镇国、林镇勤、
林穗烽、林海彬
黄秀英
叶青青
符妚忠
黄宏城、黄宏实、黄宏信
王明新、叶翠霞
王光弟、符玉华
陈进旧
吴爱梅
廖南光
黄亚生
陈继富、吴爱梅
海口市果品付食公司
侨中里64号
侨中里58号
侨中里59号
侨中里61号
侨中里60号
侨中里53号
侨中里53号
侨中里42号
侨中里50号
侨中里57号
侨中里48号
侨中里50号
侨中村16号
琼二房估字[2014]第255-3号
琼二房估字[2014]第255-3号
琼二房估字[2014]第255-3号
琼二房估字[2014]第255-3号
琼二房估字[2014]第255-3号
琼二房估字[2014]第255-3号
琼二房估字[2014]第255-3号
琼二房估字[2014]第255-3号
琼二房估字[2014]第255-3号
琼二房估字[2014]第255-3号
琼二房估字[2014]第255-3号
琼二房估字[2014]第255-3号
琼二房估字[2014]第255-3号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办事处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