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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
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告
税务事项通知书
关于施行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
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相关事项的通告
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关于2015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干部职工上街给城市“洗脸”
六大整治我来管
人人争当观察员
琼山去年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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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英强制停产
三家违法砖厂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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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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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
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告

  2015年1号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企事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应于2015年3月31日前向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2014年度《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并附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企事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于2015年3月31日前向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2014年度《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并附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同时,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和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于2015年3月31日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逾期未申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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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关于2015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干部职工上街给城市“洗脸”
六大整治我来管
人人争当观察员
琼山去年党纪
政纪处分57人
秀英强制停产
三家违法砖厂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敬告纳税人
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
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现已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