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记者陈小萍)海口市近日出台了《海口市网格员“扫黄打非”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期调动网格员在“扫黄打非”工作中的积极性,实现基层“扫黄打非”全覆盖,保障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规定,海口市网格员通过专用通讯工具“社服通”向市政府服务热线举报辖区内制黄贩黄、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等违法活动,举报内容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并由此破获有关案件的,将获得不同程度的奖励。比如:举报10印张以上非法图书,每册奖励1.20元;举报非法期刊每册奖励0.30元;举报非法报纸每张奖励0.15元;举报安装使用盗版软件100套(含100套)以上,每次奖励200元;举报假记者、假新闻经查实的,每案给予500元奖励;举报假报刊、假记者站经查实的,每案给予3000元的奖励;举报网络非法出版物和网上制黄、贩黄、传黄及其他有害信息经查实的,每案给予300元的奖励。
《办法》还规定社会民众的“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参照执行。奖金专款专用,市财政、审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制定这一暂行办法源于网格化管理制度在2014年得到有效推进,而促进“扫黄打非”基层全覆盖是规范市场管理的有效路径。此外,目前破获的“扫黄打非”案件中,利益相关方出版社、书店等举报较多,普通群众举报比例不高,而实际上,很多“扫黄打非”案件与社区居民、大众生活息息相关。
海口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口市在制定办法,明确规定举报奖励范围、金额等细则的同时,也做好了保护举报人、培训网格员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