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记者湘竹 通讯员何山 吴亚毅)美兰区纪检监察组织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惩腐败,下猛药纠“四风”,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零容忍惩治腐败
在大致坡镇、演丰镇、三江镇、海甸街道等开展“大下访、大接访”活动,完成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举报件5批19件次,有效解决一批长期遗留的信访老问题。坚持“安全文明”办案,建立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全年实现办案工作“零事故”。
2014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共140件(次),初核违纪线索50件,立案37宗,查处违纪党员、干部4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6人,政纪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副科级以上干部8人,一般干部18人,农村党员干部14人,涉案金额5745.6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96万元。初核、立案、处理人数与上年同比分别增长100%、164%和52%。严肃查处了该区教育局原副局长郭川受贿案、该区疾控中心原主任陈春杏贪污受贿案、海口市第七中学原校长赵琼斌违反财经纪律案、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原法人代表冯所金滥用职权案、灵山镇新琼村委会干部周永芳以及演丰镇演海村委会干部林碧花私分集体土地案、新埠街道亮肚村民小组违规出租村集体土地案等。约谈干部26人次,诫勉谈话24人次,为37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持之以恒纠“四风”
推动落实 “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四风”。全年受理作风投诉件24件,发现问题32个,通报批评19个单位、30人,问责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25人。通过明察暗访,对该区农林局、区妇联、区环卫局等单位10名工作人员违反“六不准”工作纪律进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对灵山镇等单位国庆节后上班纪律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责令灵山镇对25名迟到人员作出处理。严肃查处“威马逊”台风期间区城管执法大队6名队员擅离职守问题,对相关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清退处理“吃空饷”人员12人,并对相关单位责任领导实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通过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9.6%。
坚持反腐败抓源头
扎实推进中纪委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工作,升级打造美兰区廉政法治文化广场,9个街道聘请了126名义务监督员。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个镇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格式、统一要求制作村务公开栏,督促落实村务监督机构职能和经费。主动担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该区纪委监察局不再牵头和参加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与职责无关的工作,镇纪委专职副书记不得牵头和参加主责主业以外的其他工作。区纪委牵头或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由77个减少为20个,精简74%。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区纪委内设机构由6个增加到7个,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分别占总数的86%和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