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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8日讯(记者林菲 通讯员沈玉华 崔善红)客人因一份炒粉做得慢要求退掉与夜宵摊主发生争执,摊主居然将客人砍伤。
2014年6月3日凌晨1时许,韩某某和妻子王某某、亲戚杨某某以及炒锅师傅“胖子”(另案处理)在金盘路摆摊做夜宵。黄某某、孙某某及朋友郑某某、符某某、蒙某某等五人,因炒粉做得慢表示要退掉一份,结果与韩某某发生冲突。“胖子”冲过来用菜刀将孙某某左肘部砍伤,韩某某则用烧烤用的尖刀将黄某某后背刺伤。随后“胖子”又用菜刀将黄某某的手肘部砍伤。
2014年7月29日12时许,韩某某到海口市公安局金盘派出所投案。龙华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