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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6日讯(记者林菲 通讯员崔善红)琼海一男子李某谎称自己有能力帮助他人安排孩子到海口一中等学校入学,先后骗取他人41万余元。
2011年2月至9月,李某以帮助战某隆等人安排小孩入学为由,由介绍人黄某收取钱财后交给李某,共骗取战某隆等人20.5万元。2012年2月至9月期间,李某编造了自己有能力帮助他人安排孩子入学的谎话,一共骗取多人共41.1万元。2014年8月5日,李某被抓获归案。李某家属退还了所有被害人的被骗款项,取得全部被害人谅解。
龙华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