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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注销土地证书通告
海土资琼山字〔2015〕41号
黄定元向我局申请土地证丢失补办业务。经查,该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板桥路,土地面积为286.60m2,土地证号为琼山籍国用(2001)字第01-0523号,现我局决定通告注销该土地证。该证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琼山分局申诉,逾期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并给予补发土地使用证。联系人:方海雄,联系电话:13215825552。
特此通告。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