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菲
王先生问:我购买了一套小区预售房,开发商承诺在2013年底交房,但是到现在房子才刚盖好,小区里的绿化等公共设施都没完善,开发商却突然失联了,我和其他业主都很着急,想要先进去装修房子,物业公司却要我们交2万才准许,我们该怎么办?
海南海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丽解答:根据王先生提供的信息,如果楼房还未竣工验收,不符合交房标准,那么房子并未实际交付给购房者,所以王先生和其他住户想先进去装修房子是不可行的。既然房子还未交给购房者,那么购房者也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要求交的2万元是没有依据的。
在开发商逃避责任的情况下,王先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发商逾期交房已明显构成违约,王先生可以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请求解除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退房”。同时,王先生还可以请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补足。如果王先生不想退房,根据《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王先生也可以诉请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