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邢益波不慎遗失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号:460100195910250310,声明作废。
●澄迈老城平利商行不慎遗失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共两本,注册号:469027600030171,声明作废。
●老城燃气供应点不慎遗失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共两本,注册号:4600273008079,声明作废。
●韩宗元不慎遗失海南嘉翔基业商贸有限公司收款收据一张,收据号:0001295;金额:2000元,声明作废。
●衡东县腾达土木建筑工程劳务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L6410000157301,声明作废。
●海口秀英品尚坊美发美容店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各一本,证号:432503199210088012,声明作废。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美群茗跃专营店不慎遗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一张,发票代码:146001440202;发票号码:57480000,声明作废。
●海口龙华陇叶园艺花行不慎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一本,注册号:460106600357400,声明作废。
●海口胤创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一本(副本号:1-1),注册号:460100000267824,声明作废。
●海口胤创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副本一本,证号:琼国税登字460100562435057号,声明作废。
●海口鑫鑫商行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一本,证号:362226710322392,声明作废。
●海南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秀英大道营业厅)不慎遗失海南省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中国电信)一张,发票号码:56532433,声明作废。
●叶美兰不慎遗失工商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4600043006489,声明作废。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住建房[2015]362号
补发房屋所有权证公告
海口市机场东路龙舌坡办公住宅小区2D401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朱琼梅自称其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HJ005727)已遗失,现向本局申请补发。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向本局提出,期限届满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并按有关规定补发房屋所有权证。
2015年5月22日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琼山执字第452、453、454、45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夏昌新、刘长征、陈艳英与被执行人刘志统不动产登记纠纷四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琼山民一初字第326号民事判决书、(2015)琼山民一初字第332号民事判决书、(2015)琼山民一初字第331号民事判决书、(2015)琼山民一初字第330号民事判决书,拟裁定将位于海口市道客村608房(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09307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过户至夏昌新名下;将位于海口市道客村606
房(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25145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过户至夏昌新名下;将位于海口市道客村507房(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09311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过户至刘长征名下;将位于海口市道客村710房(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09311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过户至陈艳英名下。如对上述房屋产权及过户、变更登记事项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公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