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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政府定价
通过不同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本报6月2日讯(记者光明)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药监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自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
我省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药品价格,重点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等方面,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以促进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与此同时,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自6月1日起废止1115个药品价格及管理文件,同时规定我省有关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凡与国家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不符的,一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