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8日讯(记者李云川)45岁的屯昌男子陈某,利用虚假招工诈骗他人钱财被判刑,刑满释放又重蹈覆辙,在海口诈骗多名应聘女子财物。
5月6日,莫小姐向金贸派出所报案称,她经朋友介绍,与一名男子电话联系应聘酒店服务员,对方让她到滨海大道宝华大酒店面试。当她赶去宝华大酒店,对方询问了几句后,便说她面试合格了,需交纳1500元服装、电脑等物品押金,如果辞职离开酒店会如数返还。她见酒店如此大规模,又是经朋友介绍过来的,就信以为真将钱交给对方。男子拿着她的应聘资料,说去楼上向经理汇报一下,让她在楼下等着。哪知男子一去不返,经打听酒店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个负责人,她立刻报了警。
金贸派出所经调查发现,4月14日和24日,有两名女子先后在海秀东路鑫源温泉大酒店等处,被一男子以同样方式骗走钱财,其中一名女子被骗走800元,对方又以帮其手机充电为由,骗走一部苹果手机。
经3名受害人辨认,诈骗男子均为同一人。5月26日下午,诈骗男子在白龙路龙泉康胜酒店再次作案时被抓获归案。经查,诈骗嫌疑男子陈某,屯昌县人,45岁,2013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陈某称,他在外出乘车时,向出租车司机和摩的司机等自称是某公司负责人,现在他们公司急需招聘服务员、收银员、前台接待等,如有亲戚或朋友家孩子可以介绍过去,由他帮忙安排工作。这样许多应聘者认为是经朋友介绍过去找陈某的,就信以为真,并按陈某的要求交纳了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