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日讯(记者光明)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海口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暨老楼危楼排查治理工作部署会上了解到,海口已成立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有关领导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海口市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做到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最大限度减少房屋倒塌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伤害。
据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老楼危楼隐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市房屋安全普查暨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行房屋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含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制,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各区房屋安全应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检查范围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检查范围是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管辖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省直属各单位、各住琼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划分至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检查范围;海南省国营三江农场划分至美兰区人民政府检查范围。各责任单位应确保在管辖范围内,在责任范围内检查全覆盖,做到不漏一栋、不漏一户,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检查重点为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违法违章建筑(重点检查框架结构 30 年以上、混合结构20年以上及所有砖木结构的房屋)。
记者了解到,检查内容包括,城市房屋(含老楼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设计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自建及违法房屋建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
根据《方案》要求,检查分为自查、排查和整治阶段,自查截至时间为8月29日,排查时间从9月1日到10月20日。排查阶段确认的整体危险或局部危险的房屋建筑,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市、区两级财政应当将老楼危楼整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整治工作需要。老楼危楼逾期不治理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代为治理或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