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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房地产经纪人诚信公约》通过
房产经纪人
不得“一伺两主”
本报7月8日讯(记者李银)从今天召开的省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理事会上了解到,《海南省房地产经纪人诚信公约》通过了审议,率先为保护海南省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及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规范我省经纪市场秩序起到领航先锋的作用。
《海南省房地产经纪人诚信公约》约定:经纪人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执业;经纪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经纪组织从事同一行业的经纪业务;会员单位应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经纪人应义务接受有关行政机关、协会的管理和社会监督等相关条款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