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作为市民的代步工具,自然偶尔也会载个三五好友的。较常见的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现象,除了骑电动自行车拉客的外,还有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的。骑电动自行车拉客无需成本,只需一辆电动自行车就可以赚钱,在海口市这已经成为一种热门的职业。许多市民认为电动自行车速度快,价格便宜,是出行搭车的首选。 在街头,大多数利用电动自行车营运的驾驶人都载着二、三个年轻人飞驰在马路上。坐在最后的乘客几乎已经被挤到了电动自行车的铁架子上,随时有被抖下来的可能。接送孩子的家长,或是前面带个小的孩子站在踏板上,双手抓住车前的两个后视镜把柄,另外一个稍大点的孩子则坐在后面。或是两个年龄相仿的小孩同时坐在电动自行车后坐上。由于孩子生性顽皮,两个小孩坐在电动自行车上不停在打闹嬉戏,不停地晃动本来就不够平衡的电动自行车。大人则一边忙着骑车,一边不停地训斥两个孩子不要乱动,根本无法专心驾驶,着实令人触目惊心。交警表示,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搭载人数不得超过一人。否则,蓝牌电动自行车将除以30元罚款,超标电动自行车除以1000元罚款,并扣车。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搭载人数超过一人易使电动自行车过度负重,安全系数大大降低,一旦发生事故,得不偿失。
电动自行车“八不准”内容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您,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
一、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二、不准逆向行驶。
三、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四、不准闯红灯。
五、不准搭载人数超过一人。
六、不准接打电话。
七、不准超限载物。
八、不准安装、手持遮阳伞。
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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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姓名:吴伟林 车牌号:海口494083
违法行为:搭载人数超过1人 违法时间:2015年7月24日
违法地点:南海大道坡巷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