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棚改工作部署,结合海口市“十二五”期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计划,现将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充调查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充调查范围
征收补充调查范围四至为:东邻新华果副集贸市场,南至南沙路,西至规划路,北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明月公寓(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登记期限
凡在征收补充调查范围内,涉及土地、建筑物、附属物及地面、地下管线的单位和个人,请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土地、房屋测量和产权登记工作。请征收调查范围内各住户于2015年8月25日前,持土地证、房产证、工商执照、户主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租赁合同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权属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海口市龙昆南路12号省环境资源厅宿舍1幢102房,亦可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交给现场调查人员。
联系人:郭文平 电话号码:13876099698
联系人:陈如松 电话号码:13215839891
联系人:邝仕侃 电话号码:13698982048
四、实施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五、有关事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含红线上)的单位和个人在未按程序获取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一切建设行为及改变土地,房屋性质和用途的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