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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琼山籍国用(2003)第08-0016号、琼山籍国用(2003)第08-0017号土地证和补发土地证的通告
林合意向我局申请2宗《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办业务。其中一宗证号为琼山籍国用(2003)第08-0016号,面积236平方米;另一宗证号为琼山籍国用(2003)第08-0017号,面积236.01平方米,均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灵桂大道。经调查,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通告注销,该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美兰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林合意补发上述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联系人:吴基坚 联系电话:65360879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