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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4日讯(记者谢大强)今天从市“三防”办获悉,根据海南省“三防”指挥部部署,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从今天18时起将防风应急响应从Ⅲ级降为Ⅳ级。
3日17时至4日17时,受台风“彩虹”影响,全市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降水中心位于我市东部。全市平均降水量62.9毫米;乡镇最大降水量出现在大致坡镇,达到127.2毫米;市区平均降水量63.4毫米,最大降水量出现在西海岸观海台,达到85.4毫米。全市伴有6-7级大风,阵风8-9级,最大风力出现在灵山镇东营椰风小区,达到9级。截至今天12时,海口水库及山塘蓄水9307万立方,占正常库容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