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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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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部分蔬菜仍实行平价销售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陈小毛)为了缓解蔬菜价格过快上涨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确保市场蔬菜价格基本稳定,我市决定继续对部分蔬菜实行平价销售。销售期限:自11月1日起至30日。

    市物价局局长吴健林介绍,我市将委托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等相关企业组织平价蔬菜货源。平价蔬菜品种为大白菜、小白菜、莲花白、上海青、菜心、菠菜、胡萝卜、白萝卜,数量为150吨/天,连续组织30天,累计组织4500吨蔬菜平价供应海口市场。

    政府平价蔬菜批发价格、零售价格由市物价局按低于目前市场价格进行核定,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每周对政府平价蔬菜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平价蔬菜的销售点定在公益性批发市场和指定已设立公益摊位的农贸市场、平价商店、平价专区和超市专门设立政府平价蔬菜供应点共77家。

    已设立公益摊位的农贸市场由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承担起集中批发供货;没有设立公益摊位的农贸市场及超市、平价商店,需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签订平价蔬菜销售协议,每个农贸市场限5~10个摊位,由价格主管部门及市场管理业主共同确定,按政府确定的平价蔬菜品种及价格向市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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