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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龙华字〔2015〕637号
朱再丽向我局申请补办位于海口市南海大道118号,土地总面积为22502.72平方米,分摊面积为30.58平方米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经调查,朱再丽持有的海口市国用(2006)第00382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通告注销,上述土
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朱再丽补发上述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68512605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