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李晶晶 见习记者陈丽园)日前,海口市残联为82名考上大学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发放奖学金,共计19.55万元。下一步还将对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进行资助。
市残联经过对今年申请奖学金的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进行审查,符合奖励条件的共有82名,其中本科生63名,专科生有19名。按照《海口市2015年奖励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工作实施方案》“博士生4000元,硕士生3000元,本科生2500元,专科生2000元”的统一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进行奖励。近日,这笔奖学金已全部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市残联的“阳光助学”工程已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近年来为400多名残疾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发放奖学金,发放金额达100万元。此项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关怀,鼓励受助的大学生要珍惜机会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对3000多名学前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