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光明)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鼓励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务、环境保护、农业、医疗卫生、养老、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PPP(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意见》指出,我省将逐步提高公共服务领域运用PPP模式的比例。在新建公共服务项目中,逐步增加使用PPP模式的比例。但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通过积极运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尽快将融资平台公司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的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政府性债务转换为非政府性债务,逐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腾出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
据了解,在能源、水务、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特定领域需要实施特许经营的,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执行。PPP项目具体运作方式主要由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担、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决定。存量项目以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转型,新建项目以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方式运作。PPP项目运作方式不包括建设—移交(BT)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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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一种新的投融资模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政府管理方式,能够将政府的战略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有机结合在一起,有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提升政府的法制意识、契约意识和市场意识,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