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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14)美执字第163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海口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沿江三东路,土地分摊面积21.21平方米,编号为200800740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已判决至顾俊珍名下,现通告注销。凡对此有异议的,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行政审批办提出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逾期,我局视该土地权益无异议,将按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联系人:陈雪宁 电话:68522079,地址: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局行政审批办。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