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8日讯(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李盛兰) 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急剧上升,私家车拥有率不断提高,机动车与行人在斑马线抢道的现象日益凸显,对过马路行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对此,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让行的,记3分罚款100元。
12月5日,一名11岁男孩推着自行车在琼山区云龙镇云龙中心小学门前横过斑马线时,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受伤严重,目前仍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令人扼腕叹息的同时 ,斑马线上人车抢道乱象再次引发关注。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线时未停车让行的,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100元。一旦在人行横道上机动车不避让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不但要负全责,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此种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从严查处等手段遏制不文明的交通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