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南源大厦业主符蝶盼望已久的房产证出炉了,此前,她为等这一张证明房屋是自己的小本,已经等待了10多年。开发商下落不明,房屋买了十几年没有办到房产证,没有房产证不能落户、贷款,还不能转让。像符蝶一样,南源大厦许多业主为之烦心了许久,他们或等待10多年、或通过法律途径才终于拿到房产证。据了解,为让这部分群众早日拿到房产证,我市今年将解决居民办证难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
□见习记者 史发梅
超额完成遗留办证2.5万户任务
为解决困扰群众多年的“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2009年12月,我市制定实施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述为“意见”)、《海口市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细则》(以下简述为“细则”),成立了由市国土、规划、住建等15个职能部门组成的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历史遗留办证工作。
自2009年12月至2015年11月,遗留办本着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办理原则,解决了大量年代久远的房改房、矛盾激烈的商品房小区的历史遗留办证问题。期间受理历史遗留办证申请约有4.5万户,涉及房产面积约541万平方米。截至2015年11月,已解决历史遗留办证户数2.5万户,核发房产证面积330万平方米。今年1-11月已发证1004户,面积18.3万平方米,已超过为民办实事年度任务数15万平方米。
特事特办出炉“冰封房产证”
“我办按照规定为业主教师办理了沉睡多年的‘冰封房产证’,让教育传播者们有更多的时间更加专注地投入教育事业。”市住建局遗留办工作人员介绍,在海口市第四中学同样存在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学校为解决教师住房的集资房,几栋教师宿舍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年代久远,相关报建手续不完善,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办理房产证。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权利人合法权利,意见、细则规定对于建设单位改制、合并、分立的,由权利人个人向遗留办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以能证明自己取得合法权利来源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判决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公证书为依据。然后由审核组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查明申请人权利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进行公告。并向规划部门发送征询意见函,要求规划部门确认该建筑是否严重影响规划要求。不严重影响规划,经公告无异议的,审核组做出同意办理的意见报办公室研究处理。
权责区分优先办理“合法证”
“按照遗留问题权责区分原则先给予合法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开发商违规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罚。”市住建局遗留办工作人员介绍,海南名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门广场北区,因为规划综合验收无法通过导致购房者六七年无法取得房产证,我办在意见、细则指导下给予购房者优先办理房地产证,解决了大部分购房者的通病,即孩子的落户、教育、上学、医保问题。
据悉,遗留办落实意见、细则关于将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的责任与购房者办证的权益相分离的精神,即业主缴清自身应缴纳的房产税费后,先予办理房产证;开发建设单位欠缴的税费,由相应职能部门追缴。通过采取合法建设与违法建设区别对待分步规划验收的方法,解决了名门广场北区及其它部分违法建设影响合法购房、合法建设的小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