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初步预计,2015年海口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7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5%左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8亿元,增长1%;第二产业增加值224亿元,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888亿元,增长9.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2815元,比上年增长7.1%。
“十二五”期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其中三次产业年均分别增长3.4%、8.7%和10.7%。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7.5∶23.8∶68.7调整为2015年的5.0∶19.1∶75.9。
“十二五”期间,全市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达到1171.9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达到359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达到661.3亿元,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2.4倍、2.1倍和2.3倍,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4.5%、17.1%和16.8%。
“十二五”期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5%,比“十一五”时期提高0.1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9%,比“十一五”时期提高2.9个百分点。
“十二五”期间,全市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3397.89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86倍,年均增长23.7%,比“十二五”规划目标高出4.7个百分点,比“十一五”时期高出2.1个百分点。
“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05.83亿元,相当于“十一五”时期的2.09倍,年均增长12.6%,比“十一五”时期减缓5.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