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7日讯(记者羊位高 通讯员崔善红)今天上午,记者从龙华区法院获悉,该院作为全省执行改革的5家试点单位之一,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3月4日下午,龙华区法院召开传达三级法院院长会议及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大会,传达贯彻三级法院院长会议及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如何抓好2016年该院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动员部署。龙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卫衡提出龙华法院的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作要快、观念要新、考虑问题要细、执行方式要多,要全力以赴抓好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法院的改革累积实践经验。
据悉,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儋州市人民法院、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为海南法院执行体制改革的5家试点法院。此次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导向,以执行权分权运行和法官主导下的执行工作警务化为抓手,提升执行工作、执行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执行效能和执行质量,实现执行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