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府〔2016〕39号征地通告,市政府决定征收永兴镇105亩集体土地作为足球训练基地周边道路及羊山主干道拓宽项目用地建设,征收土地位于秀英区永兴镇,四至范围以测量埋桩为准。
凡在用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业主和坟主,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永兴镇人民政府办理坟墓搬迁登记手续及秀英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办理建(构)筑物拆迁登记手续,逾期未登记当作无业主建(构)筑物和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秀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65481503
联系地址:秀英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苏先生 68646030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