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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琼山字[2016]71号
林尤文向我局申请土地证遗失补办业务。经查,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庆丰社区谭仙路125-1号,土地面积为88平方米,土地证号为琼山籍国用(1998)字第22-0036号。申请人已于2015年11月18日在《海南日报》刊登上述土地证遗失声明。现我局决定通告注销上述土地证,上述土地证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有异议,请自通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琼山分局提出,逾期不提出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补办上述宗地的土地使用证。
特此通告。
联系人:吴多安,电话:65860290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