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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7日讯(记者光明)为节约电力建设投入,结合我省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省物价局近日决定降低我省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收费标准,110千伏及以上架空线路每千伏安60元
降低我省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收费标准为:用户受电电压等级0.38/0.22千伏架空线路每千伏安230元,地下电缆线路每千伏安345元;用户受电电压等级10千伏架空线路每千伏安180元,地下电缆线路每千伏安270元;用户受电电压等级35千伏架空线路每千伏安130元,地下电缆线路每千伏安195元;用户受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架空线路每千伏安60元,地下电缆线路每千伏安90元。降低我省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收费标准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