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林菲 通讯员曾莎莎 邹静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监督,秉公判断,廉洁诚信,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7日上午,25名新任市级人民监督员共同向宪法宣誓接受聘任证书,正式开始履职。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目的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执法公信力。而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是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础性工作。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及管理权限从检察机关转交至司法行政机关,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工作,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顶层设计和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此次,这25名人民监督员是我市改革后首批上岗的人民监督员。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管理方式改革为重点,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与协作,进一步抓好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和知情权保障机制,确保人民监督员规范、高效履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活动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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