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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2日讯(记者杜润涛)近日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今年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选拔认定一批“师德高尚、技能高超、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发挥其骨干、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我省中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据了解,所申请省级骨干教师人员必须是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级中学等)专任教师和教科研部门的专职教科研人员。专任教师授课时数每周不少于8课时,其中,兼职学校行政人员的专任教师授课时数每周不少于4课时;教研部门的教研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或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从事职业教育工作6年以上,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可放宽至55周岁)。年度继续教育学分须达标。据悉,2016年评选认定中职学校省级骨干教师65名,其中文化课教师占评选总数的30%,专业课教师占评选总数的70%,专业课教师按照我省中职学校开设的专业大类分类评选。结合往年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骨干教师评审工作情况和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市县职业学校(不含海口市)拟认定人选为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