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3日讯(记者李娇珠 陈小毛)记者今天从市物价局获悉,为完善海口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从4月20日起我市将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后的海口出租汽车运价结构增加了长途返空费和低速行驶费,取消目前收取的1元燃料附加费。
据悉,根据《价格法》和《海南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的基础上,经成本监审,公开听证,并报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调整出租车运价结构并于今日公示有关事项。
据了解,经调整后的海口出租汽车运价结构标准为:基价标准:10元/3公里;计程标准: 2.1元/公里;低速行驶费:低于12公里/小时行驶费为0.5元/分钟;长途返空费:行驶里程超过15公里后,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50%的里程价;夜间行驶附加费:在24时至次日5时时间段,起步价加收1元,即:起步价11元/3公里。此外,我市还将建立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为区分使用不同燃料的出租汽车车型,建立两种联动机制。
车用天然气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以4.46元/立方米为车用天然气基期价格,当司机每次载客成本上升或下降1元时,启动联动机制。海口市双燃料出租车目前每辆车每天的平均载客次数为45.5次,每天每车消耗的天然气为47.7立方米,据此可以得出每变动0.95元/立方米为一联动区间。汽油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海口市目前电召出租车以92号汽油为燃料,以6.93元/升为汽油基期价格,当司机每次载客成本上升或下降1元时,启动联动机制。海口市电召出租车目前每辆车每天的平均载客次数为16.01次,每天每车消耗的汽油为13.8升,据此可以得出油价每变动1.16元/升为一联动区间。
海口市发改委要求,以上价格标准自4月20日零时起执行,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出租汽车醒目位置张贴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