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3日讯(见习记者高翔)今天下午,6日晚威胁恐吓本报“记者巡街”报道组记者的廖某鸿在忠介派出所接受警方的处理,对自己的不法行为深刻反省,向当事记者当面道歉,并写了公开致歉信。
6日晚,本报“记者巡街”报道组记者在琼山区板桥路进行采访报道时,廖某鸿不满朋友曾某的违停车辆被报道,对记者威胁恐吓,扬言要“弄死”记者。事发后当事记者小林向辖区忠介派出所报案。13日下午,廖某鸿经警方传唤来到忠介派出所,讲述了事发时的情形,承认了自己威胁恐吓记者的行为,在派出所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向当事记者小林道歉并书写了公开致歉信。小林接受了廖某鸿的道歉,在办案民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治安调解。
忠介派出所值班负责人表示,依照法律规定,此类案件的处理视情节轻重和当事人的态度,严重的可拘留、罚款。该案件社会影响较为恶劣,本该从严处理,但鉴于廖某鸿承认错误诚恳,当事记者未提出更多要求,也接受了道歉,故警方对廖某鸿进行批评教育,如再发生类似事件,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警方表示,廖某鸿行为不仅侵犯了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而且阻碍了我市“双创”工作的顺利推进,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希望公众引以为戒,提高法治观念和文明素质,理解和支持新闻工作者的工作,为海口“双创”工作和社会发展多贡献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