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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府〔2010〕41号征地通告,市政府决定征收长流、西秀镇集体土地15.0201公顷(225.30亩)作为海口高级技工学校项目用地。该地块位于长流5号路南侧、长流1号路以西约1500米处,四至范围以测量埋桩为准。
截止目前,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坟墓仍未迁移完毕,已严重影响项目顺利施工建设。为确保项目施工正常进行,凡在用地范围内的坟主,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西秀镇人民政府办理搬迁坟墓登记手续,逾期当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秀英区西秀镇国土所 联系人:吴所长
联系电话:68711347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