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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9日讯(记者羊位高 通讯员李娇萍)男子许某与朋友喝酒后独自驾车离开,在经过一路口时因醉酒犯困,竟然停车在路边睡着了。近日,秀英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许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9月20日傍晚,许某在龙华区一包厢内与朋友吃饭喝酒。饭后约21时,许某独自驾驶小轿车行驶至一红绿灯路口处时,因醉酒犯困,许某停车路边并在车内睡觉。民警接警到现场后,发现许某有酒驾嫌疑,遂将许某带至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抽血检验,其血样中检验出酒精,浓度为12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秀英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许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许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