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5日讯(记者陈敬儒)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今天上午,省长刘赐贵主持召开六届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整治违法建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等“六大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六大专项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意见阐述了我省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三年攻坚、两年巩固”,提出了到2020年城乡环境建设、自然生态系统恢复、环境质量水平应达到的各项具体量化指标。意见分别对六大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作了具体部署,强调市县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并对可量化任务细化了具体目标和完成时限,提出了组织领导、执法监督、投入机制、立法保护、公众参与、考核问责机制等6个方面保障措施。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持续深入推进“六大专项整治”,保障生态安全,不断提升环境质量,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