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海口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就“三无小区”管理、食品餐饮等行业规范、烟草烟雾控制、二次供水安全等城市卫生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作出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法律责任,注重执法实效,为我市“双创”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办法》共六章、五十五条,部分规定不乏“首创”,可谓亮点频出。
政府“以奖代补”鼓励居民成立业委会管理“三无小区”
“三无小区”一直是海口市“创文创卫”工作中的“痛”点。这些小区往往环境脏乱差,病虫孳生,极大影响了海口市的整体卫生环境形象。
针对“三无小区”难治理的问题,《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提出,对无单位或主管部门、无物业服务企业、无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管理的住宅小区,市、区人民政府可采取以奖代补、困难补贴等形式鼓励、扶持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成立业主自治管理组织聘请专职保洁人员对小区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管理。
“目前,海口市大部分‘三无小区’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都是居(村)委会在负责。”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严音莉表示,《办法》规定政府机关可通过鼓励、扶持措施引导居民成立业委会或业主自治管理组织,走自治管理之路,从而建立“三无小区”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类服务行业门店卫生设施不达标 逾期未改正可罚一千至三万
自“双创”工作开展以来,海口采取联合执法、加强督导等形式加强对六类服务行业进行管理。但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本市六类服务行业的部分门店仍存在证照不全、卫生状况不达标等问题。
对此,《办法》对六类服务行业的证照、从业人员、卫生设施要求作出义务性规范,从源头破题。《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六类服务行业的门店若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将由卫生、食药监等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一是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二是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和蟑螂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逾期不改正的门面将被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拒绝监督、拒不改正的,将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双创”工作指挥部专家指导组副组长翟惠英认为,《办法》通过此针对性条款,一方面能够让卫生、食药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有法可依,便于他们开展工作。同时,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督促商家提高持证和卫生管理意识。
禁烟场所负责人管理责任加强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吸烟场应当规范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语和标志,不得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并确定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对违反此条规定者,《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单位在禁烟场所未实行禁烟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将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城管部门将要求在禁烟场所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的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将被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闲置空地由使用权人等负责卫生管理
在“创卫”的过程中,许多闲置土地无人监管成为一个难题。闲置空地这个“三不管”地带该由谁管,如何管,《办法》也给出了答案。《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当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闲置空地、水面等地段或者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建筑工地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国有闲置土地的使用权人或者管理人员,集体闲置空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管理人员,负责该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对于不履行闲置空地的卫生管理工作职责,乱倒垃圾、乱搭乱建的,《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项规定在全国来说都是创新。”市爱卫办副主翟惠英表示,该规定的重点不是在于罚,而是明确了责任主体,使“三不管”地带有了责任人,责任人必须依法对闲置空地的卫生状况负责。
单位的卫生责任要求更加明确具体
“以前各单位只知道自己的责任区是哪一片,但究竟该按照什么要求进行管理并不十分明确。”严音莉说,《办法》第三十二条就明确规定了单位的环卫设施必须齐全,公共厕所要进行清扫保洁并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要密闭化,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