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7日讯(记者羊位高 通讯员李娇萍)接到购毒人员打来的求购电话后,海口男子张某在西海岸一间公厕内与对方完成了交易,被公安民警当场人赃并获。近日,秀英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10月27日19时50分许,购毒人员拨打电话向海口90后男子张某求购毒品K粉。当日21时30分许,张某在秀英区西海岸附近一间洗手间内以673元的价格将1小包毒品K粉贩卖给购毒人员。双方交易完毕准备离开时,公安民警当场将二人抓获,民警从被告人张某的身上缴获毒资700元和一部金色苹果牌5s手机,从购毒人员的身上缴获1小包用白色透明塑料袋包装的毒品疑似物。经鉴定,缴获的毒品含氯胺酮成分,净重6.6386克。
秀英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毒品管理规定,向他人贩卖毒品氯胺酮6.6386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贩卖毒品存在特情引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