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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5日讯(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周平虎)“醉驾入刑”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5年。5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3592件,其中饮酒后驾驶2478起,醉酒驾驶1414起,已立案1390起,采取拘留、逮捕、取保、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1414人,因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被终生禁驾的驾驶人89名。
五年来,全省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355起、死亡118人,与法律实施前五年分别下降17%、15.5%。据统计分析,餐饮和娱乐场所集中区域是酒驾高发区域,在城市道路上查处获酒后驾驶占总量65%,“酒驾”主要发生在晚间,占总量62%。因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摩托车引发事故又占到约七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占比不高,近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