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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口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南海明珠监测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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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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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口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海洋环境监测站位

    为使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全面了解海口市2015年的海洋环境状况,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促进我市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口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2015年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组织实施了我市海洋环境状况调查、监测和监视工作,在全年监视监测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和评价了我市海洋环境状况,编制了《2015年海口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现予以发布。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局长:         

    二0一六年六月  海口         

    海口市管辖海域监测站位示意图。

    排污口名称类型所在地排污口邻近主要海洋功能区类型海洋功能区水质要求    评价

    标准

    年超标

    排放

    次数

    主要

    超标

    污染物

龙昆沟排污口★市政海口市风景旅游区不劣于第三类二级1总磷福昌河入海口市政海口市风景旅游区不劣于第三类二级1总磷演丰西河入海口市政海口市养殖区不劣于第二类一级0—秀英工业排污口工业海口市港口区不劣于第三类二级1总磷美舍河入海口市政海口市港口区不劣于第三类二级1总磷

    月份123456789101112合计>2米(天)1012----42--4661954>3米(天)----1----2----11--38>4米(天)----------1------1----2

    1 概述

    2 海洋环境质量状况

    2.1 海水环境质量状况  2.2沉积物质量状况

    3主要入海污染状况

    3.1 部分江河入海口环境状况

    3.2 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污状况

    3.3 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4 主要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

    4.1 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状况

    4.2 海水浴场环境质量状况

    5 海洋灾害与损害

    5.1海浪               5.2 风暴潮

    5.3 天文大潮          5.4 海岸侵蚀

    5.5 赤潮

    6 工程用海区海洋环境状况

    6.1 美丽沙项目        6.2 美源游艇会码头

    6.3 金沙湾项目        6.4 新埠岛北岸

    6.5 如意岛项目        6.6南海明珠项目

    7 海洋管理与监督

    7.1 海洋监督执法管理

    7.2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3 海洋宣传          7.4 渔业生产监督管理

    1.概述

    2015年,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切实履行海洋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了海口市所辖海域的海洋环境监测监视工作,开展了海水质量、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水增养殖区和海水浴场等主要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监测,加强了涉海工程用海区、主要入海污染源及海洋环境灾害的监测与调查,有效开展海洋灾害、损害监测等任务,较全面掌握了海口市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

    2015年,海口市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水质优于或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沉积物质量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标准;陆源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龙昆沟入海排污口的邻近海域环境质量较差,与2014年相比未见改善;东寨港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能满足养殖需要;海口假日海滩海水浴场适宜和较适宜游泳天数的比例为84%,天气不佳是不适宜游泳的主要原因;海洋工程用海区邻近海域环境状况总体良好,用海活动对邻近海域的水环境影响较小;全年监测到赤潮1次,面积约为1.0平方公里;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与2014年相比明显减小;海口市西海岸镇海村一带的砂质海岸侵蚀范围及速率与往年相比有所减缓。

    2.海洋环境质量状况

    2.1 海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5年度,海口市对所辖海域开展了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四个航次近岸海水水质监测,春季和夏季两个航次重点监测海域(海口湾)海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2015年海口市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总体良好,除龙昆沟入海口及其邻近海域外,海口所辖海域海水优于或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2.1.1 海口近岸海域

    2015年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海口近岸海域海水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等要素的综合评价结果显示,海口近岸水质优良,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2.1.2 重点港湾监测(海口湾)

    春季,监测海域均为第一类海水海域。

    夏季,监测到第一类海水海域面积约占监测总面积的92.23%,第二类海水海域面积约占监测总面积的7.77%,未达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要素是溶解氧。(以上监测海域未含海口湾排污口邻近海域)。

    2015年春季海口湾水质状况分布图。

    2015年夏季海口湾水质状况分布图。

    溶解氧:2015年春季、夏季海口湾溶解氧平均值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夏季秀英港往西近岸一带局部海域溶解氧测值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其它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2011年~2015年海口湾监测海域溶解氧平均值均相对较高,除2014年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其它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2011年~2015年海口湾溶解氧含量变化状况。

    化学需氧量:2011年~2015年海口湾监测海域海水化学需氧量平均含量变化不大,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无机氮:2011年~2015年海口湾监测海域无机氮平均含量整体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2012年和2013年相对较高,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其它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2011年~2015年海口湾化学需氧量浓度变化状况。

    2011年~2015年海口湾无机氮浓度变化状况。

    活性磷酸盐:2011年~2015年海口湾监测海域活性磷酸盐平均含量季节变化较大,但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2015年春季、夏季均相对较低。

    石油类:海口湾监测海域石油类平均含量2013年~2015年比前两年较高,但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2011年~2015年海口湾活性磷酸盐浓度变化状况。

    2011年~2015年海口湾石油类浓度变化状况。

    2.2沉积物质量状况

    2015年对海口湾(以上监测海域未含海口湾排污口邻近海域)沉积物质量状况进行监测,结果表明,海口湾海洋沉积物质量状况总体良好,所有站位的总汞、砷、锌、镉、铅、铜、铬、有机碳、石油类、滴滴涕、多氯联苯含量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3. 主要入海污染状况

    3.1 部分江河入海口环境状况

    2015年,对海口市五源河入海口进行了水质监测。结果表明,五源河入海口附近海域的水质状况良好,所有监测要素pH、溶解氧、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溶解氧、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含量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的要求。

    3.2 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污状况

    3.2.1 排污口基本现状

    2015年海口市主要对龙昆沟排污口、秀英工业排污口、福昌河、演丰西河和美舍河入海口等5个入海排污口进行监测,其中,除秀英工业排污口外,其余4个均为市政排污口。

    2015年海口市主要陆源排污口排污状况统计表

    备注:“—”表示无。

    3.2.2陆源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情况 

    2015年3月、5月、7月、8月、10月和11月对海口市所辖的5个入海排污口状况进行了6个航次的监测。结果表明,龙昆沟排污口、福昌河入海口、秀英工业排污口和美舍河入海口均出现1次超标排放,污染要素为总磷;演丰西河入海口全年各次监测均达标排放,满足其邻近海域海洋功能区水质要求。

    演丰西河入海口现状。  秀英工业排污口现状。

    3.3 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2015年5月和8月对海口市龙昆沟入海排污口、海口市秀英工业排污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深海排污口的邻近海域开展了海洋环境监测。

    海口市龙昆沟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 5月、8月监测结果表明,该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污染要素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活性磷酸盐;沉积物质量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主要污染要素为石油类、硫化物和有机碳。龙昆沟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较差,与2014年相比未见改善,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的要求。

    海口市秀英工业排污口邻近海域 5月、8月监测结果表明,该海域粪大肠菌群符合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余监测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污染要素为粪大肠菌群。

    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深海排污口邻近海域 5月、8月监测结果表明,该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监测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开展海洋环境监测。

    4.主要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

    4.1 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状况

    2015年,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对海口东寨港海水增养殖区开展了水质、沉积物质量和生物质量综合监测,并对我市灵山、塔市部分高位虾池进行了水质监测。

    水质状况  实施监测的海口东寨港海水增养殖区水质状况一般,影响水质的主要指标是活性磷酸盐、无机氮等。监测时段内,个别站位活性磷酸盐含量劣于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海口市灵山、塔市部分高位虾池水质状况总体较差,基本为四类或劣四类水质,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无机氮等。

    沉积物质量状况  海口东寨港海水增养殖区沉积物质量良好,监测指标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生物质量状况  海口东寨港海水增养殖区生物质量良好,除了铅含量符合第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其余监测指标均符合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综合环境质量等级   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海口东寨港海水增养殖区综合环境质量等级为“优良”,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状况满足增养殖功能要求。

    4.2 海水浴场环境质量状况

    2015年,在游泳季节对海口市假日海滩海水浴场开展每日环境状况监测,并及时发布浴场水质状况、游泳健康指数、游泳适宜度和最佳游泳时段等信息。

    海口假日海滩海水浴场监测时段,浴场水质状况为优、良和差的天数比例分别为69%、19%和12%,与2014年相比,水质等级为优的天数比例增加67%。游泳健康指数为79,健康指数为优、良和差的天数比例分别为64%、24%和12%。适宜和较适宜游泳天数的比例为84%,不适宜游泳天数的比例为16%,天气不佳是不适宜游泳的主要原因。

    海口市假日海滩海水浴场。

    5.海洋灾害与损害

    5.1海浪

    2015年度海口市沿岸出现波高(有效波高,下同)大于2米的日数共54天,波高大于3米的日数8天,巨浪(有效波高大于4米的海浪)日数2天。

    海口市沿岸出现3米以上大浪的因素为热带气旋和冷空气。2015年度因热带气旋产生浪高大于3米的日数为4天,因冷空气产生的3米以上大浪日数为4天。本年度的巨浪由1508号强热带风暴“鲸鱼”和0522号强台风“彩虹”引发。

    海口市沿岸各月出现各级别浪高日数统计表

    1508号强热带风暴“鲸鱼”于6月22日18时50分前后在海南省万宁市和乐镇一带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5米/秒),受其影响,6月23日海口市沿岸出现4米以上的巨浪1天。

    由于“鲸鱼”强度较弱,登陆点距海口较远,因此对海口未造成明显经济损失。

    1508号强热带风暴“鲸鱼”路径图。

    1522号强台风“彩虹”于10月04日14时左右在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5级(50米/秒),受其影响,10月4日海口市沿岸出现4米以上的巨浪1天。

    1522号强台风“彩虹”路径图。

    5.2 风暴潮

    2015年,海口市沿岸出现1次明显的风暴潮过程,由1522号强台风“彩虹”引发。

    1522号强台风“彩虹”引发的风暴增水造成海口秀英验潮站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值的高潮位。

    据验潮站资料显示,秀英验潮站10月4日出现最大增水值81厘米,最高潮位321厘米(当地基面,下同),超当地警戒潮位31厘米。

    受“彩虹”引发的风暴潮和近岸浪的共同作用,海口市海洋渔业经济总损失3031.6万元,主要是养殖损失。

    5.3 天文大潮

    2015年,海口市一带沿岸未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的天文大潮过程。

    5.4 海岸侵蚀

    2015年,海南岛受热带气旋影响较往年偏少,海岸侵蚀速率有所减缓,但由于部分岸段地质环境脆弱,海岸侵蚀仍然存在。海口市西海岸镇海村一带的砂质海岸,2014-2015年有0.558千米的海岸受到侵蚀,最大侵蚀速度4.5米/年,平均侵蚀速度2.6米/年,较往年相比,该岸段侵蚀范围及速率有所减缓。

    5.5 赤潮

    2015年海口市监测到赤潮1次。3月4日至3月9日海口湾美源游艇码头近岸海域发生了由赤潮异弯藻和反曲原甲藻引发的赤潮,期间赤潮生物的最大密度分别为4.27×107个/升和1.24×106个/升,赤潮面积约为1.0平方公里。赤潮未造成毒害事件。

    6.工程用海区海洋环境状况

    2015年,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对美丽沙项目、美源游艇会码头、金沙湾项目、新埠岛北岸、如意岛项目、南海明珠项目等6个涉海工程的邻近海域开展海洋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用海工程项目对其邻近海域的水环境影响较小,美丽沙项目、美源游艇会码头监测海域海水水质基本满足所属海洋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其它项目监测海域海水水质满足所属海洋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

    海口市部分用海项目监测站位图。

    6.1 美丽沙项目

    美丽沙用海工程项目邻近海域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的绝大多数要素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个别站位的无机氮和溶解氧测值超过到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基本满足旅游休闲娱乐区的水环境保护要求。

    6.2 美源游艇会码头

    美源游艇会码头邻近海域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的绝大多数要素符合第一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个别站位的溶解氧测值超过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基本满足旅游休闲娱乐区的水环境保护要求。

    6.3 金沙湾项目

    金沙湾项目邻近海域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的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满足旅游休闲娱乐区的水环境保护要求。

    6.4 新埠岛北岸

    新埠岛北岸用海项目邻近海域监测结果显示,除了个别站位溶解氧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余监测的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满足旅游休闲娱乐区的水环境保护要求。

    6.5 如意岛项目

    如意岛项目邻近海域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的所有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满足旅游休闲娱乐区的水环境保护要求。

    6.6南海明珠项目

    南海明珠项目邻近海域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的所有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满足旅游休闲娱乐区的水环境保护要求。 

    7.海洋管理与监督

    7.1 海洋监督执法管理

    2015年,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加强海洋管控力度,扎实开海洋监督执法管理工作,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海洋环境秩序的稳定。全年共组织开展海洋执法检查65次,跟踪检查涉海项目8个,用海项目检查覆盖率达100%;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11宗,结案11宗,收缴罚款60万元;对如意岛区域建设用海、海口丹娜国际游艇都会用海、海口港新海港区客货滚装码头等一批在建海洋工程项目开展动态监视监测。

    海洋巡查执法。

    7.2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015年,海口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鲶鱼养殖整治、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以及产品认证专项检查等各项任务,加大了对水产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全年多次对我市部分罗非鱼、对虾和罗非鱼苗等51个样品进行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方面的快速检测,并对水产种苗企业进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均为100%,进一步更新完善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养殖场和苗种场数据库。

    严格要求各水产品养殖企业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签订《2015年海口市水产品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制定了《供港水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我市供港水产品质量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了依据。

    7.3 海洋宣传

    2015年6月,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海南省海洋生物保护协会在西海岸海南新国宾馆沙滩举办“2015年世界海洋日净滩徒步公益行”活动。来自国家海洋局、海南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领导和社会各界共323名志愿者参加活动。活动现场,领导们与志愿者们齐声朗诵“爱护海洋生物、保护生态环境”海洋生物保护倡议书,让海洋环保意识深入民间,倡议市民和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环境的队伍中来,为建设我们美好的蓝色家园共同努力。

    活动现场情况。

    7.4 渔业生产监督管理

    2015年,海口市加强对渔业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出海开展渔业执法行动110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共检查渔船1800艘次,查处违规渔船400艘次;重点加强对我市渔船伏季休渔管理,通过北斗系统、渔信通监控指挥平台发布通知信息及执法船海上现场监管,并向渔民发放《致全市渔民的一封信》2600份,确保1587艘应休渔船按时全部进港休渔,做到“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

    严格执行渔业无线电台24小时值守制度和渔业互保工作。渔业电台共发布预警信息29万条,处理报警电话34宗,及时为渔民排忧解难;办理渔民意外伤害险2115份,参保渔民4906名,参保(财产险)渔船49艘,收取保费294.13万元,接受渔民保险理赔报案19宗,办结14宗,理赔金额36.34万元,有效提高渔业生产监管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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