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7日讯(记者杜润涛)近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将对2016年毕业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包括2010级6年制、2011级5年制、2012级4年制、2013级3年制、2015级1年制学生进行毕业证书审核验印。
据了解,审核验印内容主要包括:(1)毕业生入学时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原件)及电子版;(2)学籍变更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生姓名、出生日期等若有变化,应持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转学学生须提供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转学申请表);(3)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审查表(一式两份)、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验印花名册(一式两份);(4)经校长签名、学校盖章的毕业证书。
省教育厅要求,毕业证书管理和发放是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严格审查,准确验印,对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籍数据不符的毕业证书不予验印,并做好收回和销毁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核对毕业证书的图像与文字信息,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