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2日讯(记者罗津 通讯员孙秀英)今天,记者从省生态环保厅获悉,为防范环境风险、规范市场秩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海南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处理和整治。
此次清理整治,明确将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规行为发生在2015年1月1日前的建设项目列入整治范围,今年将依法依规取缔关停一批、整治完善一批、验收备案一批,并于12月31日前整治处置完毕。
省生态环保厅副厅长毛东利介绍,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我省已经出台《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海南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分类处理。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完善且能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的,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项目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对于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但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不到位的,由市县环保部门采取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措施,责令项目限期整改;对于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的,以及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条件要求的,将责令于今年12月31日前停产、搬迁或关闭。
与此同时,海南将放开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市场。省生态环保厅总工程师周学双说:“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监测机构可承担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不只是框定由各级环境监测站来负责验收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