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5日讯(记者羊位高 通讯员李明建)身为大学保安的田某海与有吸毒史的盗贼相互串通,在自己上班时刻提供便利,开门迎接对方到学校内盗窃电动车,导致学校职工的4辆电动车被盗。近日,经美兰区法院审理,田某海与他的两名同伙均被判刑。
2015年8月7日下午,曾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的海口男子张某发,与时任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保安田某海商量好,由田某海上班时提供进出学校便利,张某发负责带人盗窃学校的电动车。第二日凌晨1时许,张某发与绰号“大嘴”的周某吉带上螺丝刀和钳子骑电动车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正在上班的田某海便打开校门让张某发、周某吉进入学校,周某吉、张某发先后分两次将学校员工苑某兴、徐某峰、袁某和朱某其停放在学校后勤办公室楼下的4辆电动车盗走。得手后,被盗的两辆电动车周某吉分别以300元、500元卖掉,另两辆电动车张某发、周某吉留着自用。经鉴定:被盗的4辆电动车共价值7653元。
另查明,3名被告人均曾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两年。美兰区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吉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张某发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田某海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