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5日讯(记者曹马志)为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近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印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器械流通经营秩序,消除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用械安全有效。
此次整治内容共有八项。如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等。
据省食药监部门部署,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分为4个阶段:试点阶段,企业自查阶段(2016年7月1日至20日),集中检查阶段(2016年7月21日至9月15日),总结阶段(9月15日至30日)。
省食药监部门强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2016年7月20日前能主动查找问题,同时纠正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到期未报告的,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开企业名单,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为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省食药监局鼓励公众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按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