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3日讯(记者曹马志)日前,省食药监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省力争到2020年建成100所以上省级示范学校食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学校食堂健康发展及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每年至少创建20所学校
省食药监局部门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省已有10所学校入选首批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其中,我市共有海口山高小学、海南中学初中部第一食堂、海口实验中学等3所学校入选。
《方案》指出,每年在全省创建不少于20所“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力争到2020年全省省级示范学校食堂达到100所以上,稳步高保准提升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全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食堂都可以参与申报。
最高可获扶持经费30万
为鼓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创建,我省将根据创建工作情况给予扶持奖补。确认为创建单位的,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下的,给予10万元扶持经费;用餐人数在500人(含500人)至1000人以下的,给予20万元扶持经费;用餐人数在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给予30万元扶持经费。
《方案》规定,确认为授牌单位的,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下的,给予5万元奖补经费;用餐人数在500人(含500人)至1000人以下的,给予10万元奖补经费;用餐人数在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补经费。在“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中,按5%比例选定“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培训基地,被选定为“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培训基地的单位,一次性给予30万元扶持经费。
3年复核一次不合格摘牌
当地创建工作办要对授予“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单位加强监管,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每3年复审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创建工作办将予以取消并收回牌匾。2次(含2次)以上无法及时完成创建工作办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的;发生30人(含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