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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法院在我省率先使用“便携式科技法庭”
本报8月16日讯(通讯员毛雨佳 蔡莉 记者羊位高)昨日,龙华区法院首次使用“便携式科技法庭”审理了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是海南省首个“便携式科技法庭”。
“便携式科技法庭”的使用实现了“拎包即走”。在未使用“便携式科技法庭”之前,法官下乡巡回审理,无法实现开庭同步视频记录,“便携式科技法庭”设备可以集中在一个普通行李箱大小的专用便携箱内,箱内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网络一体摄像机、拾音器等,真正实现“拎包即走”。书记员只要安装好设备,“一键开机”就能立即开始工作。
“便携式科技法庭”能够更全面、直观的记录庭审过程。在庭审过程中,运用该设备的拾音器、全景式摄像头、特写式摄像头进行庭审记录和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将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详细地记录下来,完整地反映庭审的整个过程。若诉讼参与人对庭审笔录有异议可立即回放查看,及时校对庭审笔录中的失误减少分歧,提高庭审有效性。
“便携式科技法庭”的运用可实现设备带到哪里,庭审就能开到哪里,将法庭真正开在群众身边,可以真正解决行动不便或边远地区群众的诉讼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