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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3日讯(通讯员胡娜 记者羊位高)日前,为推进海南法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程,受海南高院党组指派,海南高院执行局兵分三组赴海南各级法院、海口海事法院进行执行案件检查督导。
今年6月23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出台24项具体措施,确保在两年期限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此次督导,是继今年6月23日海南法院向“执行难”宣战,动员部署“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开展的第一次督导,是对海南法院“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的首次检验。
此次督导工作将一直持续到8月底,主要从今年执行案件收结案情况、一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情况、执行案款清理情况、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情况、执行案件司法救助情况等方面对海南各个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